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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听证促公开 以公开赢公信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拟不起诉案件和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听证会

时间:2024-08-06 08:54:36 来源:  作者:碌曲县检察院 点击数:

为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8月1日,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对拉某某挪用公款、卓某某故意伤害两起拟不起诉案件和辖区内违法占用国有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拉目主持,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办案单位相关人员及值班律师共15人参加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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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某某挪用公款案、卓某某故意伤害案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依次对案件基本情况、认定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说明,听证员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并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休会后,各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听证员认为,检察机关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审查案件时全面考虑各种情节、因素,透析案情,明晰法理,对案件处理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同意检察机关对两起案件的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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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辖区内违法占用国有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土地资源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源,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土地管理直接关系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县污水处理厂西侧及县社会福利院南侧两块土地在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况下,被长期违法占用,用于堆放砂石料,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证据、调查核实情况及法律适用依据,并对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履职不全面不充分的事实进行阐明,同时提出了检察机关监督的必要性和拟处理意见。各听证员分别从违法占地的事实及相关行政机关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提问发言。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全面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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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们纷纷表示,本次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对检察机关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现场监督听证,发挥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提高了检察业务社会知晓率,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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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公开、公正的司法理念,通过听证会的方式,将案件放在阳光下,达到以听证促公开,以公开赢公信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