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9日,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甘族发〔2020〕74号),正式命名碌曲县人民检察院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此次命名,标志着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我院将持续巩固创建成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托双语检察工作、“岗拉梅朵”未成年人藏汉双语法治教育基地、藏汉双语模拟法庭、干部群众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积极引导干警和各族群众争做民族团结践行者,为维护碌曲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