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正文
信息公开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22 11:33:10 来源:  作者:碌曲县检察院 点击数: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对中共碌曲县委和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甘南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委和甘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不起诉;同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对民事、行政诉讼和经济审判进行法律监督,受理公民举报、控告和申诉;

4)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5)完善检察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依法管理队伍;

6)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7)对看守所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负责完成其他应由碌曲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院共有五个部室,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单位编制25人,2021年实有在职职工23人,退休职工6人,聘用制书记员9人,供养遗属3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 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0 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分表格请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备注:我院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表八、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31.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15万元,下降16.12%,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数减少,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我院严格贯彻财政厅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各项公用经费支出,本年人员经费跟公用经费均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4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3.93万元,占88.45%;其他收入97.16万元,占 11.56%。其他收入为县财政发放地方性津贴等支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3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33万元,占79.12%;项目支出173.42万元,占20.88%;2021年因相关项目竣工结算,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8.3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3.8万元,下降18.2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关于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05万元,减少22.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维修改造等项目较上年减少,形成费用较上年减少。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7.28万元,支出决算为63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院内建设、维修项目竣工结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52万元,支出决算为3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新调入人员1名、新招录公务员一名。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03万元,支出决算为3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新调入人员1名、新招录公务员一名。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73万元,支出决算为3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新调入人员1名、新招录公务员一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0.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3.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32万元,增长11.65%,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度新增两名工作人员,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11万元,降低68.85%,主要原因是无修缮、维修等项目,维形成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2万元,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预算没有安排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派出次数有所减少,车辆使用管理更加科学、精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派出次数有所减少,车辆使用管理更加科学、精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并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报销程序,节省公务接待开支。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11万元,下降68.8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形成修缮、维修等项目费用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会议费预算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6万元,上升45.54%,主要原因是疫情形势稍缓,增加了几场实地培训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 同金额114.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现将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以及绩效自评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本部门专项工作小组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经过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等方式,对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分别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及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自评,2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基本达成年初预期指标,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完成了年度总体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万元,执行数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二是质量指标,三是实效指标,四是成本指标,均已达标,公益诉讼数、监督立案数、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数、不起诉案件准确率、撤回起诉率、结案率、装备配备及时性、办案经费控制率等均完成目标指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二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三是资产管理资料更新速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预算执行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二是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三是对院内各项资产进行登记及建立台账,安排资产专门管理人员管理资产,及时更新资产台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自评表》如下,详见附件2)

8992

C010

7A1D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完成了年度总体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二是质量指标,三是实效指标,四是成本指标,均已达标,业务培训人次、培训时间、经费安排等均完成目标指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二是资产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财务人员综合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加资产管理人员,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工作效率。(《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自评表》如下,详见附件2)

8EC8

E199

23DD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本部门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确定为部门绩效评价项目,详见附件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碌曲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

     2.碌曲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3.碌曲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