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1日在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乔拉目
各位代表:
我代表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两聚焦、一结合”工作布局,全面推进六项重点工作,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全院干警团结一致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碌曲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就五年来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监督履职,在维护公平正义上落实检察职责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3件137人,其中批准逮捕74件101人,不批准逮捕19件36人,提前介入侦查案件70件85人,立案监督6件,撤案监督8件。以全县社会稳定大局为重点,依法审查,重证据、重调查研究、重保障人权,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结合我县实际,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信息网络犯罪、诈骗和交通肇事等犯罪行为,全力增强农牧民群众安全感。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有力打击了犯罪,又减少了社会对抗,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二)通过公诉严惩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9件234人,经审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4件26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38件200人,移送甘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件8人。办案中,我们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打击犯罪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起诉至法院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认罪认罚使用率为95%,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采纳率为100%,该项数据位居全州检察系统首位。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适用以来,我院认罪认罚适用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制作了甘南州第一份双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和具结书”。五年来,通过案件办理追回赃款70余万元,既打击了犯罪又全力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办理刑事和解不起诉案件2件2人,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并在全州检察系统内率先使用双语进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三)做实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五年来,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建议采纳率为100%。纠正社区矫正脱漏管案件12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查30次,涉及社区矫正人员7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2019年我院办理的一起律师在合作市看守所违规会见嫌疑人的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纠正违法案件优秀案例”。
(四)全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自2017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9件,起诉行政单位1起,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积极开展了“洮河流域生态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保护母亲河、携手清四乱”、“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0余份。2018年办理的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督促县水务局采取措施收缴阿拉山水电站拖欠十年的水资源费88.52万元,上缴至财政部门;2019年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履职征收才某某拖欠多年的土地出让金10.5万元;2020年我院起诉了全州首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肇事者董某某赔偿了3万元的生态补偿金,2021年在县政府的支持下,我院主动与甘肃省生态资源法庭和我县自然资源局协商,在忠曲金矿旧址区域建立了甘肃(黄河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修复基地。
(五)反贪和反渎职能转隶前,积极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等职能转隶至监察委员会之前,我院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2016年至2017年,对郎木寺、尕海、玛艾、拉仁关等乡镇6个村的牛羊保险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排摸,发现个别村干部存在挪用牛羊保险赔偿款的问题,通过深入侦查,立案一起,被告人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在碌曲县人民会堂召开全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共500余人参加。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8次,行贿档案查询100余次。转隶后,我院积极向县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条,并在监委侦查过程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起诉了全州第一起监察委员会侦办的职务犯罪案件。
二、围绕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检察担当
(一)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以来我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州、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配合县委政法委及相关单位以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多部门联动,努力铲除我县高风险行业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土壤。对社会影响恶劣、关注度较高的斗某某、昂某某、交某某强迫交易案深挖细查,该案因指控有力、证据充分、适用法律适当而当庭宣判,同时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案的高质量办理彰显了我县政法机关除恶务尽的政
治担当和良好职业形象,有力推进了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
(二)全力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我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主动担当,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与县水务局协调在玛日村实施了二十余万元的安全饮水项目,解决了群众饮用水安全稳定得不到保障的问题;联合县委统战部投入3万元在双岔镇多松多村建成藏医门诊部;为我院帮扶的玛日村23家易地搬迁户安装价值2.9万元的暖廊挂帘。办理妨害脱贫攻坚案件5件5人,监督立案1件1人,追赃挽损8万元。向2名贫困户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2万元;全力配合县社保部门为20名农民工讨回劳务费近30万元,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贡献了检察力量,为乡村振兴奠定了稳固基础。
(三)全情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持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保障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把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五年来,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16件35人,批捕8件15人,起诉8件20人,走访企业60余次,与工商部门、民营企业召开联席会议10次,开展涉企法律宣传100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20次。2020年,在办理一起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案件中,充分运用自行补充侦查权,追捕漏犯1人,追诉漏犯3人,追赃挽损10万元。
(四)全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院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面构建“依法惩戒+综合保护+教育预防”专业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模式。五年来,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9人,其中恶性案件4件5人,强奸未成年人案件3件4人。在案件办理之余,为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成了全州首个“岗拉梅朵”藏汉双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积极到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在全州率先实现了“法治进校园”活动全覆盖;首次在全省检察系统内开展“双语未检模拟法庭”活动,多措并举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三、打造过硬队伍,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夯实检察根基
(一)坚持党建引领。五年来,我院党组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站位。院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充分发挥检察宣传与网络舆论的引导作用,相继建立完善《碌曲县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暂行规定》《官方微博、微信管理规定》等制度,以本院“新媒体”工作室为依托,五年来通过检察“两微一端”共发布各类信息一万余篇,其中,被中央级媒体转发10条,省级媒体转发40余条,市州级媒体转发50余条,较好的传播了检察好声音,弘扬了法治正能量。
(二)强化纪律作风。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两个“条例”。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党组民主决策,重点案件检委会集中讨论。从车辆和经费管理、考勤、培训等方面从严从细狠抓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用严格的制度管人管事,坚决杜绝“庸懒散”。二是在执法办案中,我们严守政治规矩,一切工作以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盼为目标,严守办案纪律,自觉遵守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硬性规定,所承办案件均高质量完成。三是坚决执行办案监督纪律的“三个规定”,如实填写相关记录,做到“逢问必录”,确保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三)打造过硬队伍。五年来,院党组采取有力措施,健全“德、能、勤、绩、廉”管理及考核制度,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检察系统、党委组织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创新岗位练兵,推陈出新丰富“检察讲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案例探讨、公文写作、藏语会话等实战化训练和比赛,以赛代训,在比赛中提升能力。2021年,通过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切实提高了干警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了检察队伍的忠诚性、纯洁性和可靠性。
(四)深化司法改革。一是积极推进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设置,全力推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为一体的办案机制,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二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修订《碌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确保放权不放任。三是加快智慧检务建设进程,坚持向科技要“检”力。积极推进实施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打造以“云桌面”系统为基础的检察工作局域网,全面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广应用辅助办案、办公及事务管理等系统,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解放检察“生产力”。
(五)坚持文化育检。优秀的检察文化对检察工作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五年来,我们通过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来提升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腊子口纪念馆开展了“重走长征路、熔铸检察魂”红色教育活动,在玛曲宣侠父纪念馆开展“重温历史聚党心、牢记使命迎华诞”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夏河县黄正清将军纪念馆开展了“凝心聚力学党史、教育整顿强队伍”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全方位展现了碌曲检察干警阳光、团结的精神风貌。
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2017年被省工会确立为“省级职工书屋”;2018年被确立为省级“基层人大立法点”;2019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被省检察院、省档案局评为“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档案室;2020年被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委命名为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1年获“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四、以公开促公正,在主动接受监督上提升检察公信
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各方监督之下,自觉强化履职制约,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县委和县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县委汇报请示,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把监督视为支持和动力,经常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五年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公开听证80余次,每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订《检察日报》100余份。
二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与社会各界召开座谈会、走访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升司法办案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五年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50场次,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274条,辩护与代理预约数46次,重要案件信息公开215条,公开法律文书127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知晓率。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邀请监督办案45件,公开听证50余次。五年来,深入学校、企业、乡镇、社区,开展检察业务宣传200余次。
五、强化检务保障,以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检察工作提升
检察基础设施建设事关检察工作全局,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院党组紧紧围绕科技强检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五年来,我院积极向上级院争取资金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多媒体工作室、干警活动中心、未成年人办案区及心理疏导室、法治警示教育基地和检委会会议室,对控申接待室、网络机房和电子检务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为响应全县精细化管理,对15年前低标准建设的技术和办案用房进行改造提升,对有碍县城整体面貌的门庭进行了美化。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碌曲检察牢记使命、开拓创新,积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五年;是司法理念深刻转变,监督方式不断优化的五年;是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检察公信力显著提升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前进的道路上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干警思想观念仍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理念还不够到位;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只是刚刚破题,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比较薄弱,法律监督成效还不够明显;三是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检察建议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落实刚性不足;四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仍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在能力提升、人才储备、年轻干部培养上还需加大力度。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逐一破解。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五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巩固和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快推进检察人员专业化、职业化、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全力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以更强定力坚持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提升全体检察干警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切实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以更高站位服务和保障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深化“六项重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更加注重运用司法手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为“七美碌曲”建设、“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五无甘南”建设、“一十百千万”工程、“百社带千户”等县重点工作,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三)以更大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接待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复、人人有接待”。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司法办案、检察建议等方式,在办案和综合治理中,协同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为防范重大社会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以更实举措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巩固完善“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基本布局。深化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提升刑事检察质效。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虚假诉讼、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拓展监督广度和深度。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加大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规范拓展案件范围。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法治成果。
各位代表,奋进正当时,追梦再出发!面对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我们责任重大,面对党和人民对检察机关的期盼,我们使命光荣。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认真落实刚刚召开的碌曲第十四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砥砺初心、忠诚履职,勇毅奋进、拼赶超越,为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碌曲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 词 解 释
1.案-件比:“案-件比”中的“案”指的是当事人涉司法的事件,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自己有个案子在检察机关。而“件”就是检察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案”,在司法管理系统中作为案件统计的案子。由于同一案件在检察机关一般会有多个办案阶段,因此,同一个“案”在检察环节会统计为多“件”。那么,用“件”数除以“案”数就可以得出“案-件比”指标数据。梳理“案-件比”指标的内涵,总结实践探索经验,进而提出适用建议,对于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有重要意义。
2.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是指国家司法机关(组织体系)和国家司法制度(法律制度),在宪法规定的司法体制基本框架内,实现自我创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司法体系和司法制度。
3.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4.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5.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在立法和司法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策。目的是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6.六项重点工作:2018年,为推动全省检察机关转型发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监督、保护等职能,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加强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
7.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效仿,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