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根据《中共碌曲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方案>的通知》精神,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院开展检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检察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2.检察干警以挂名他人或持有干股等形式参与营利活动问题;
3.检察干警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办案,充当司法掮客,在案件办理中滥用执法权、违规执法、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问题;
4.检察干警利用司法权收受好处或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二、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工作至2023年11月底结束。
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发现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反映或提供相关线索。
电话:0941—6622000,0941—6621305;
来信来访地址:碌曲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