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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协作配合 服务生态保护-- 甘肃省碌曲县人民检察院、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机制

时间:2023-05-19 08:53:40 来源:  作者:碌曲县检察院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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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洮河上游草原、湿地、河流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措施,为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5月18日,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拉目一行5人赴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会签《洮河上游草原、湿地、河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司法协作协议》,并召开交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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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润泽、第四检察部主任拉本加、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多杰卓玛、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拉目及两地检察干警共15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前,乔拉目检察长一行参观了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娜仁未检工作室、案管大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听证室、检察文化长廊等,并就两院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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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吴润泽副检察长强调建立洮河上游草原、湿地、河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司法协作机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对跨区域保护洮河流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两地检察机关应深刻认识到洮河流域重要的生态地位,切实履行好保护生态环境的检察责任,在确保公益诉讼协作工作取得实效的同时,讲好公益保护故事,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洮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

随后两地检察长共同签署《洮河上游草原、湿地、河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司法协作协议》。该协议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跨区域协商机制、教育培训机制、生态环境修复机制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将有力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区域联动,共同构筑洮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乔拉目检察长表示碌曲县与河南县山水相连,两地检察机关签署该协议将进一步凝聚共识、深化协作,协同保护洮河上游自然资源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此次座谈交流,不仅提高了碌曲县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的思想认识,还开拓了办案思路,借鉴了邻省兄弟县院好的经验做法。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两地联系,深化交流协作,共同推动检察事业发展。

多杰卓玛检察长表示要把公益诉讼作为维护人民利益的民心工程,将环境公益诉讼作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环节,强化两地之间沟通交流,顺畅对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坚决打赢蓝天绿水净土保卫战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座谈会上,参会干警就办案模式、资源优势、工作亮点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沟通,大家畅所欲言,取长补短,既增进了友谊,又取得了“真经”。会后对洮河上游赛尔龙乡河段进行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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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两县检察机关将按照《洮河上游草原、湿地河流公益诉讼检察司法协作协议》要求,坚定信心和决心,切实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为洮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洮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主动加强沟通与联系,把会议形成的成果落实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之中,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当好洮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卫士,让天蓝、地绿、水清的洮河流域成为两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