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检察院,大家的第一反应都是公诉部门,而对案件管理中心大家就会有些陌生,案件管理中心在检察院内被称为“案管”,它可是检察院的大管家,在检察院里担任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下面就让我们来共同了解一下它的主要职能有哪些吧!

职能一:案件归口管理
(一)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申请复查、移送申请强制医疗、移送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
(二)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提请没收违法所得、对不起诉决定提请复议的案件;
(三)其他依照规定由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受理的案件。
职能二:动态流程监控
案件管理中心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职能三:涉案财物监管

案件管理中心负责对扣押的涉案财物进行保管,并对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构成违法或者严重违纪的行为,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职能四:案件质量评查
案件管理中心对本院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组织定期评查;在案件评查中发现实体处理错误或明显不当的案件,应当移送有关业务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查纠正。
职能五: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有关阅卷、申请会见、变更强制措施、申请调取(收集)证据材料、申请听取意见等要求或者提交有关书面材料的。案件管理中心负责接收并及时移送相关办案部门或者与相关办案部门协调、联系,由办案部门负责办理具体业务。
职能六:数据统计分析
案件管理中心统一负责检察业务统计信息管理,定期通报本院的办案情况,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有针对性对策建议。
职能七:案件信息公开
案件管理中心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提供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服务, 以及办理其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