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检察官“身”入司法所——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时间:2022-04-20 09:58:29 来源:  作者:碌曲县检察院 点击数:

为不断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动态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近期,碌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深入碌曲县各司法所开展检察监督工作。

16C1B

10FB7

在乡镇司法所,检察官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实地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执法检查,详细掌握了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制度执行、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风险评估、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规范执法等情况。

115F8

检察官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疫情期间司法所要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定期核查矫正人员信息,杜绝管理漏洞;二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责任意识,通过定期走访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三是要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平台、微信、QQ等通讯工具实时定位,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制度。针对检察官提出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将积极整改落实,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今年以来,碌曲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以“一线工作法”延伸监督触角,全面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履职能力水平。下一步,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将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督促司法所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助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