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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碌曲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24-08-16 09:51:57 来源:  作者:碌曲县检察院 点击数:

 

 

 

 

 

 

 

 

 

 

 

2023年度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对中共碌曲县委和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甘南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委和甘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不起诉;同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对民事、行政诉讼和经济审判进行法律监督,受理公民举报、控告和申诉。

(四)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

(五)完善检察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依法管理队伍。

(六)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七)对看守所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负责完成其他应由碌曲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部门5个,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部门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部门没有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分具体报表请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关数据,故表七、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26.1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65万元,增长7.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及书记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7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16万元,占81.18%;其他收入201.79万元,占18.8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4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55万元,占81.11%;项目支出197.14万元,占18.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58.57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29.04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及书记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5.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8万元,增长0.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及书记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5.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92.31万元,占81.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7万元,占8.80%;卫生健康支出28.23万元,占3.34%;住房保障支出50.90万元,占6.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2.13万元,支出决算为84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0.14万元,支出决算为69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招录人员增加,二是预算执行中省财政追加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19万元,支出决算为7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招录人员增加,二是缴费核定基数调整,三是2018年至2023年退休及调出人员职业年金记实。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07万元,支出决算为2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核定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73万元,支出决算为5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核定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8.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59万元,增长24.66%,主要原因一是新招录人员增加,二是缴费核定基数调整,三是2018年至2023年退休及调出人员职业年金记实,四是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89.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4万元,增长24.84%,主要原因一是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二是办案差旅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05万元,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支出。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行为发生。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82万元,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14.23%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二是下半年处置报废车辆2辆、年末调入车辆1辆,费用总体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82万元,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14.23%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二是下半年处置报废车辆2辆、年末调入车辆1辆,费用总体减少。

3. 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23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3万元。主要是接待其他检察机关来我院交流工作和接待上级检察机关案件评查组等,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共3批次20人。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5.33万元、咨询费4.90万元、水费0.30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取暖费9.07万元、差旅费16.72万元、维修(护)费15.35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劳务费5.13万元、委托业务费1.22万元、工会经费2.07万元、福利费2.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4万元,增长24.84%,主要原因是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办案差旅费支出增加、新招录人员增加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无会议支出计划。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支付新招录公务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初任公务员培训班费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3.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21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基本达成年初预期指标,完成绩效目标任务,最终评价结果97.34分,评价结论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6.18万元执行数为157.14万元完成预算的94.5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技侦楼装饰保温一体板安装、网络线路升级改造、办公办案设备购置等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单位办公办案环境,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了我院各校检察业务全面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细、指标调剂不够及时,导致年末项目资金支付延误和资金结转;二是个别年度指标值设置不够合理,目标值设置过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用足用好预算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加强部门沟通,设置合理、可行绩效年度指标值。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9708

  8D99

9A7C

 

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2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执行数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满足了后勤保障基本需求,保障单位职能正常履行,树立单位良好形象,为提升执法效益和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预算的编制阶段,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59F

EE09

599C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本部门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确定为部门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为“优”。(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2023年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3年碌曲县人民检察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2023年碌曲县人民检察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