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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时间:2024-12-03 10:38:26 来源:  作者:碌曲县检察院 点击数:

11月8日,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乔拉目主持。

会上,乔拉目同志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全面深入研读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提升了对中心组学习的思想认识,明确了学习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具体规范。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对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对进一步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具有重要推动指导作用。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坚持以学为魂,锤炼政治品格。积极采取“集中领学、个人自学、交流互学、实践检学”等方式,全面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三要以责为要,主动担当作为。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压实层级责任,推动主动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