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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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碌曲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时间:2022-10-31 11:25:35 来源:  作者:碌曲县检察院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下发的“八号检察建议”精神,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消防器材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全力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期,碌曲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赴各小区扎实开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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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着“消防安全无小事”的理念,我院干警采取看、听、问、查的形式,深入碌曲县各小区重点对各楼层消防器材是否过期、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小区存在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占用、安全出口没有指示标识、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等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后我院积极与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消防大队、物业公司等进行联络对接,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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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诉讼工作不仅是检察工作、司法工作,也是民生工作、社会治理工作。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碌曲县人民检察院以此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新时代检察建议作用,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切实发挥检察建议对行政单位的职能监督和督促履职作用,积极推动检察建议落地有声,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如有发现消防通道被占有、堵塞等安全隐患问题,可以向派出所、消防救援机构反映,也可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