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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2-25 10:33:19 来源:  作者:碌曲县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对中共碌曲县委和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 甘南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委和甘南州人民检察院的 领导,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审查 起诉和不起诉;同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 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对民事、行政诉讼和经济审判进行法律监督,受理公民举 报、控告和申诉;

(四)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

(五)完善检察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依法管理队伍;

(六)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 提出司法建议;

(七)对看守所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负责完成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派驻玛艾镇检察室、派驻双岔乡检察室、派郎木寺镇检察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729.3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0年预算减少13.27万元,下降 1.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缩减、上年结转数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29.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 729.3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0年预算减少13.27万元,下降 1.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缩减三公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41.1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5.0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6.7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5.5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 551.5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5.19万元,增长13.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人员1名、公务员录用2名,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3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10.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数减少16万元。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

2.公务接待费1.2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16万元,增长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定额测算数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后我院现有执法执勤用车3辆,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该项支出。

4.培训费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11万元,下降 10.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培训,培训以线上培训为主。

5.会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

6.机关运行经费50.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0.09万元,下降44.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费用的支出,打造集约型机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若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0,则写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9.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38.8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00平方米,价值161.5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价值103.5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1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 109.94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根据最高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及发展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相关要求,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预算数为104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04万元。

2021年度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年预算数104万元,计划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办公设备采购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差旅费、电费、维修维()费、邮电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来保障我院检察业务正常运行开展。项目立项时间为20212月,项目具体内容是:用于保障检察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项目所在区域是甘南州曲县区域内,项目计划完成时间是20211231日。预期总体目标是2021年我院将合理统筹安排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精心使用、科学维护各种装备设施保证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在保障业务经费的同时,加大对“科技强检”和各项检察改革的经费投入,规范采购行为,以争取充足的经费为保障,加强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建设,逐步实现“科技强检”目标,充分发挥经费支出的最大效益,逐步提高经费保障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即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通过2020年度财政资金的投入,圆满完成了年初与各相关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和单位各业务部门年初工作计划。项目主要产出目标包括以下方面:1、服务大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依法打击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3、强化内外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4、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运行机制。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3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