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对中共碌曲县委和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甘南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委和甘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不起诉;同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对民事、行政诉讼和经济审判进行法律监督,受理公民举报、控告和申诉;
(四)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五)完善检察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依法管理队伍;
(六)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七)对看守所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负责完成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派驻玛艾镇检察室、派驻双岔乡检察室、派郎木寺镇检察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分具体报表请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7表、08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35.4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4.18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有所增加,办公设备购置及办公设施维修支出较多。(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34.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74万元,占86.45%;其他收入140.18万元,占13.5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8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52万元,占67.31%;项目支出320.79万元,占32.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29.5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61.16万元,增长18.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收入增加(天津宝坻区院、酒泉市院援助资金增加),另外,项目经费也有增加,且办公设备购置及办公设施维修支出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55万元,增长14.66%。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度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8.29万元,支出决算为72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院内建设、维修项目竣工结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02万元,支出决算为3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有所调整,另外,年中有人员调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78万元,支出决算为3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上调。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88万元,支出决算为4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调整及人员调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0.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67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1名干警退休,2人调出致使人员经费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7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6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6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会议费预算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65.9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培训被取消。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8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6.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15%。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06万元,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万元,增长24.0%,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用车维修成本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预算没有安排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预算没有安排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79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车辆管理科学规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万元,增长24.51%,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用车维修成本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79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车辆管理科学规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万元,增长24.51%,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用车维修成本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报销程序,节省公务接待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相对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06%。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0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自评,2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良好”,基本达成年初预期指标,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9.6万元,执行数为28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二是质量指标,三是实效指标,四是成本指标,均已达标;入额院领导办案数、公益诉讼案件数、监督立案数、量刑建议采纳率、案件流转及时性、案件是否按期办结、办案经费控制率等均完成目标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二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三是资产管理资料更新速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预算执行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二是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三是各项资产及时更新资产台账、专人管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好(《自评表》如下,详见附件2)
2022年碌曲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
主管部门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89.6 |
289.6 |
289.6 |
10 |
100.00% |
10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23 |
223 |
223 |
— |
100.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66.6 |
66.6 |
66.6 |
— |
100.0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完成前院铺装柏油及大门维修改造、完成会议室小间距全彩显示屏安装、完成食堂维修改造、完成听证室装修及设备购置等后勤保障设备 |
完成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办理刑事案件数 |
>=270件 |
>=270件 |
3 |
3 |
|
入额院领导办案数 |
>=5件 |
>=5件 |
4 |
4 |
|
公益诉讼案件数 |
>=5件 |
>=5件 |
4 |
4 |
|
抗诉案件 |
=1件 |
=1件 |
3 |
3 |
|
监督立案数 |
>=2件 |
>=2件 |
4 |
4 |
|
质量指标 |
量刑建议采纳率 |
>=95% |
>=95% |
4 |
4 |
|
批铺后不起诉率 |
<=5% |
<=5% |
4 |
4 |
|
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 |
>=85% |
>=85% |
4 |
4 |
|
捕后判轻刑率 |
<4% |
<4% |
2 |
2 |
|
合格案件 |
>=90% |
>=90% |
4 |
4 |
|
案件比 |
>=1.4 |
>=1.4 |
3 |
3 |
|
无罪判决率 |
<=1 |
<=1 |
4 |
4 |
|
时效指标 |
案件流转及时性 |
100% |
100% |
4 |
4 |
|
案件是否按期办结 |
100% |
100% |
4 |
4 |
|
成本指标 |
办案业务成本 |
100% |
100% |
4 |
4 |
|
办案经费控制率 |
<=60% |
<=60% |
3 |
3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公用经费超支率 |
0% |
0% |
3 |
3 |
|
保密密码及网络运行维护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3 |
3 |
|
涉案财物冻结率 |
100% |
100% |
3 |
3 |
|
社会效益指标 |
检察公开透明度 |
>=90% |
>=90% |
3 |
2.5 |
有待进一步提高 |
涉黑涉恶案件结案率 |
=100% |
=100% |
3 |
3 |
|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95% |
≥95% |
3 |
2.5 |
有待进一步改善 |
检察建议采纳率 |
100% |
100% |
3 |
3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建议采纳率 |
>=80% |
>=80% |
3 |
3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综合治理 |
≥95% |
≥95% |
3 |
2.5 |
有待进一步改善 |
办案人员到位率 |
>=85% |
>=85% |
2 |
2 |
|
配备设备到位率 |
>=80% |
>=80% |
3 |
3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80% |
>=80% |
10 |
9 |
有待进一步改善 |
|
|
|
|
|
|
100 |
97.5 |
|
总分 |
100 |
|
说明: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管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 |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46万元,执行数为30.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二是质量指标,三是实效指标,四是成本指标,均已达标;资金列支范围合规性、法律宣传群众知晓度、办公耗材节省成本率、保障办公环境、设施运行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单位执法办案效率是否提高等均完成目标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二是资产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财务人员综合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加资产管理人员,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工作效率。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好(《自评表》如下,详见附件2)
2022年碌曲县人民检察院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检察综合业务保障经费 |
主管部门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30.46 |
30.46 |
10 |
100% |
10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0 |
3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46 |
0.46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2022年计划开展法律宣传,参加省州院组织的各类培训,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
完成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运维人数 |
3人次 |
3人次 |
3 |
|
质量指标 |
培训批次完成率 |
≥98% |
≥98% |
4 |
受疫情影响 |
资金列支范围合规性 |
≥98% |
≥98% |
5 |
|
法律宣传群众知晓度 |
≥80% |
≥80% |
4 |
|
时效指标 |
统计工作上报及时性 |
≥98% |
≥98% |
4 |
|
宣传活动开展及时性 |
100% |
100% |
5 |
受疫情影响 |
差旅费报销及时性 |
100% |
100% |
5 |
|
成本指标 |
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
100% |
100% |
4 |
|
办公耗材节省成本率 |
≥60% |
≥60%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机构能力建设 |
≥90% |
≥90% |
3 |
|
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守法企业生存空间 |
≥95% |
≥95% |
4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办公环境、设施运行安全 |
100% |
100% |
3 |
|
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
≥90% |
≥90% |
4 |
|
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治理案件结案满意度 |
≥95% |
≥95% |
3 |
|
环境卫生整治改善生态、生活环境程度 |
100% |
100% |
3 |
|
医疗垃圾填埋处理监管度 |
100% |
100% |
4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
≥85% |
≥85% |
3 |
还需加强 |
单位执法办案效率是否提高 |
≥80% |
≥80% |
3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来访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5 |
|
人员服装配备率 |
100% |
100% |
10 |
|
得分 |
|
|
|
84 |
79.5 |
|
总分 |
100 |
|
说明: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管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 |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管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 |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对2022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资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资金项目全年预数30.4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拔款30万元,全年执行数30万元,评价得分为79.5分,评价结果为“良好”。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务管理办法》和《人民检察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省政通过一体化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单位项目资金支付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了项目资金依法、合规使用。(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3)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碌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2.碌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3.碌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