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就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盗窃的刑事案件做了社会调查。为全面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碌曲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前往嫌疑人索某某居住的村子中了解情况。

“你好,我们是碌曲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的工作人员,今天来是为了了解一下索某某平时的生活坏境和思想状况.....”。

通过向周边邻居以及索某某家人询问相关情况,检察官分析了犯罪原因,开导索某某要勇于面对现实、放下心理包袱,积极改正错误。同时,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方法指导,提醒家长要关心索某某的心理诉求,学会有效沟通。索某某的母亲表示索某某目前正处于青春叛逆期,自己平时对索某某的关心不足,疏于管教,导致索某某犯下了错误,非常感谢检察官对索某某的关心和爱护。索某某也表示自己会听从教诲,不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希望检察官能够给自己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下一步,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将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